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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私利包庇犯罪 森林公安被判五年
作者:方萍   发布时间:2003-07-16 10:37:08


    福建古田县森林公安一民警枉法办案,明知是无罪人员却使其受到追诉,导致真正的罪犯逃避了法律制裁。近日,宁德中院终审判决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仕春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001年3月,李仕春在查办古田县凤都镇滥伐林木案中,多次接受案件当事人胡枝柿、胡祥笔的宴请,并接受了贿款3000元,还让胡祥笔为其支付吃喝费用1000多元。之后,李仕春在明知胡枝柿、胡祥笔二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竟同意让他们买通的另一无罪人员罗某替二人顶罪,罗某因此被古田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由于李仕春的包庇,真正的罪犯逃避了法律追究。此外,法院还查明李仕春任职期间还向古田县某公司总经理索取现金6000元、李仕春从中分得2000元的犯罪事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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