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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吃苦头 抢钱1元判10年
发布时间:2003-09-24 15:44:13


    陕西镇安县一农民冒充警察,抢得现金一元、手表一块和两把钳子。日前,镇安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47岁的被告人周某是镇安县茅坪镇五星村农民。今年5月29日,周某在该县西口回族镇上河村附近一条小路上,碰到了西口农牧站的下乡职工洪某。周称自己是茅坪镇派出所民警,并问洪是做什么的且要求其出示证件,洪没有答应。于是周向洪索要100元现金,洪称自己没钱,周随即扇了洪一耳光,并抢走洪身上现金一元、手表一块和两把钳子。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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