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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属下“分成” 珠海一水利局长受贿被判
发布时间:2003-10-29 17:03:30
“农业水利局”,这个貌似没多少油水的“清水衙门”照样能养肥贪官!记者昨日获悉,海珠区农业水利局原局长张育中,因利用职务便利在发包工程中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近30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从河涌整治项目捞钱 张育中生于1949年,广州市人,中专文化程度。几经升迁后,2001年10月开始调任广州市海珠区农业水利局局长。今年5月9日被逮捕,经过严密侦查,8月20日,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正式以受贿罪向法院对张育中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张育中于2001年5月至2003年3月,在任广州市海珠区农业水利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辖内河涌整治测量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议标和审查、批准工程进度款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属下的水利科科长赖桥江(已判刑),多次非法收受承接海珠区河涌整治测绘工程的广东省某测绘单位负责人马中(化名,另案处理)的贿款。赖桥江共分得19.8万元,张育中分得29.8万元。 张育中说:“2001年4月某日,赖桥江到我办公室对我说,马中准备送一些好处费给他,他准备把这些好处费收了,然后四六分成,他拿四我拿六”,“我就说这样拿钱好不好,赖桥江回答我说应该没问题”。 “送钱给我是想讨好我” 2002年6月某天,张育中和赖桥江一起回家,赖交给他一只黑色胶袋说是马中给的好处费,张育中回家打开一看里面有6万人民币,都是一百元一张,每扎一万元共6扎。就这样,赖桥江11次收到马中的“好处费”,每次都按四六的比例分给张育中,给钱的地点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张育中家里。 对于赖桥江为什么要转送给他钱,张育中“心知肚明”:“因为赖桥江毕竟是科长,他在很多工程项目上是没有决定权的……很多事情要由我决定,赖桥江送钱给我,也是希望我能够关照马中,同时也想讨好我,跟我搞好关系。”“而且马中这样送钱给赖桥江,赖桥江再转送给我,我在内心也容易接受一点。”。 张育中于今年4月29日到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据了解,赖桥江因受贿罪已于今年7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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