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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销贝母一条龙 非法获利被判刑
作者:范宏雷 发布时间:2004-01-30 15:34:35
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重庆人杨秀付伙同他人竟打起名贵中药“浙贝”的主意,做起了盗窃、窝藏、销售和收购一条龙的买卖。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收购赃物罪,分别判处扬秀付等人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
近年来,随着贝母种植的科学管理和销售途径的畅通,贝母价格大幅回升,原本普通的贝母一下子成了名贵药材。重庆人杨秀付认为这是一条发财的新路子。于是,经老乡彭志勇联系,他们建立了由姜红兵、唐盛丰负责销赃,傅备君负责运货的一条龙盗窃团伙。 2003年7月19日凌晨,杨秀付窜至鄞州区章水镇郑家村,入室盗得贝母4袋,共重168公斤,价值35280元,其中一袋在逃跑途中丢失,其余3袋被藏匿。当日,杨秀付等人将赃物运到磬安县新渡镇上加村,销赃后得款19950元。同年5月,他们又盗窃贝母,并销售给陈志波。7月22日,公安机关将几人一举抓获。 相关链接: 浙贝母:宁波特产,是贝母的一种,产于浙江,故名“浙贝”,又称大贝,是宁波市鄞州区著名经济特产和贵重中药材,为“浙八味”之一。贝母性微寒,味甘苦,主治伤寒烦热,咳嗽上气,安五脏,利骨髓,消炎,润心肺,兼有消炎退肿,治痔痈节肿毒等功效。鄞州区樟村一带盛产,下半年种下,次年5月收获,鄞州区鄞江桥产量占全浙江省的70%,被称为“浙贝之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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