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河南卢氏县救护车撞死人案宣判
作者:赵富林   发布时间:2004-02-02 11:04:32


    救护车本为救人,谁知却在救人途中撞死一人、撞伤多人,近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司机张建立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两年,其所在的卢氏县中医院被判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87587.05元。

    现年36岁的张建立系卢氏县中医院司机。2003年1月1日下午,张建立受单位领导安排,驾驶救护车由县城前往横涧乡接病号,车载卢氏县中医院医生李学艺,当车行至卢横路处,与迎面而来的横涧乡横涧村村民张成坤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张建立、张成坤受伤,乘坐三轮车的乘车人田秀兰(75岁)死亡,彭群荣、彭长宝以及救护车内乘车人李学艺等人受伤。经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张建立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成坤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张建立向122交通事故的接警台报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建立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在案发后及时报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于被告人张建立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以因其交通肇事而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其所在单位卢氏县中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