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盗打电话乐逍遥 触犯法律罪难逃
作者:吴淑丽 李冰 发布时间:2004-02-24 14:12:42
因打电话聊天成瘾,就多次盗接他人电话拨打声讯台聊天。近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现年17岁的惠某是荥阳市崔庙镇人。2003年9月份,惠某从宣传单上得知通过声讯台可以和女孩子聊天、听黄色笑话,当晚他携带钳子、打火机、手术刀等作案工具,窜至荥阳市乔楼镇七里河村,将村民闫伟家的电话线拨开后,接上自带的电话机向160、华伟声讯台等拨打电话聊天。此后,惠某对这种聊天方式渐渐上瘾,从2003年9月份至2003年10月份,他在荥阳市乔楼镇、索河办等地疯狂盗打电话十余户,盗打电话费用共计5000多元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惠某采用秘密手段盗接他人通话线路后自己使用,盗打费用数额较大,其行为以构成盗窃罪,但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