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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室友竟是贼 昔日姐妹上公堂
作者:吕华红   发布时间:2004-04-27 14:03:34


    好朋友同居一室,其乐融融。但有人却利用同居一室之便,乘好友不备,盗窃钱财。近日,被告人王理真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王理真案发前租住郑州市中原区岗坡路煤机家属院中。与她同住一室的还有一个年轻人尹某。二人同居一室,同出同进,尹某把王理真当成亲妹妹一样,有什么事也不瞒着她,就连去银行取钱也不例外。谁知王理真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2003年3月23日下午,她在其租房内,乘尹某不在屋内之机,将其放在房间抽屉里的工商银行储蓄存折盗走。盗窃存折后的王理真十分害怕,但她却没能悬崖勒马。3月24日中午,王理真在其母亲张某陪同下,到工商银行郑州市南阳路支行,凭借先前偷记的存折密码,从盗窃的存折上取走现金2900元。随后在3月底给其姑姑王某1500元,要其帮助保管。2003年9月9日,她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昔日的“姐姐”变成了证人,向法庭出示了自己财物被盗的证言,公安机关出示了王理真取款时的录象以及取款凭证复印件和有关笔录。铁证如山,王理真不得不低头认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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