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抢劫只为两碗面 换来徒刑四年半
作者:张尊敬   发布时间:2004-04-27 16:15:20


    4月27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拦路抢劫小学生的被告人陈某、李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四年半,并各处罚金一千元。

    2003年的9月至12月间,无业人员陈某和李某,采用将自行车拦在某学校学生上学必经之路的方法,三次拦截过往的学生。两人对被拦截的学生实施搜身,稍有不从便拳脚相加,并威胁学生不许报警。12月的一天,陈某和李某又故伎重演,拦下三名学生,从第一位学生身上搜出一元钱,随后让另外的两名学生自己拿出钱来省得费事。两名学生不愿意,两人遂强行将他们摁倒在地,从身上搜出六元钱,又要挟学生到校内偷出几辆自行车交给自己,否则要把他们仍到河里去。三名学生回到学校后将情况报告给老师。学校当即报警,两人被抓获。在公安机关两人供述,抢来的七元钱被他们花了。两人各吃了两碗面条,花去六元,剩下一元钱买了一包口香糖分着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