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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大仙能消灾 骗财骗色进监牢
作者: 陈实   发布时间:2004-05-09 09:08:24


    一位“大仙”号称自己能为他人保住婚姻,并借此骗钱骗色。日前,这位“大仙”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诈骗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林许生系河南来京的无业人员,今年33岁,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99年出狱后的他并没有改过自新,找个正经的职业,而是在路边支了个算命摊,继续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2003年7月的一天,李香香(化名)来到林许生的摊前,让他给自己算算婚姻。林许生一听,就知道来者肯定是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出了问题,于是他煞有介事地给李香香算了一卦,说她的婚姻不顺,要想保住婚姻必须得好好破一下。

    一心想保住自己婚姻的李香香见大师这么一说,也有点相信,于是连忙求林许生给自己破灾。林许生一看有鱼上钩,喜不自胜,将李香香带到自己的家中,向她仔细讲了破灾的方法,当然最关键的便是需要一大笔钱。林许生称钱只是暂时借用一下,待事成之后就会马上归还,还写下一张借条。听说要花近3万元钱,李香香有些犹豫,但经不住林许生的一再鼓吹,最后还是东拼西凑给了他28000元。林许生很快将其中的大部分钱挥霍一空,而将剩下的一点钱用来买了一座观音菩萨像以便继续行骗。

    骗了钱的林许生还不知足,又多次向李香香提出得让自己晚上给她破灾。就这样,林许生又以迷信欺骗手段多次将李香香强奸。

    几个月过去了,林大师的法术似乎没什么效果,答应还钱的时间早到了,可他却一点还钱的意思都没有。李香香明白自己被骗了,这才想起报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许生利用迷信、欺骗手段强奸妇女,诈骗他人数额较大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和诈骗罪,且林许生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不思悔改,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因此应从重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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