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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索高价彩礼 无钱汉一怒杀人
作者:王俊永 发布时间:2004-05-09 09:30:42
22岁的安徽淮北某煤矿工人翟亚军,因为商谈婚约彩礼事宜引发纠纷,一时冲动,持刀捅死了未婚妻的哥哥,同时自己也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日前,他被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七万五千余元的经济损失。
翟亚军与安某系恋爱关系,且生活在同一矿区。2003年5月,翟家已给安家一万多元现金作为彩礼。同年7月,翟亚军因琐事与安某发生矛盾,安某返回其原籍老家,在回老家前安某对其父亲讲,如果翟家要求结婚,还要备齐金项链、金戒指和金耳环等物品。2003年12月29日上午,翟亚军与其父亲一块到安家商谈婚事,商谈中双方因彩礼引发纠纷,翟亚军与安某的父亲发生口角。安某的父亲一怒朝翟亚军面部打了一巴掌,安某的哥哥也打了翟亚军一拳,随后两人发生撕打。打斗中翟亚军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安某的哥哥胸部猛捅一刀,致其死亡。 法院另查明,2003年4、5月份,翟亚军窜至淮北市自来水公司泵房,盗窃彩电一台,同年11月15日夜里,窜至矿区单身宿舍盗窃他人存折一本(内有200元存款)和电热毯一条。次日夜里又窜至单身宿舍盗窃CD\MP3播放机一台和其它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翟亚军与未婚妻之父、之兄因彩礼纠纷发生语言纠纷,在撕打后持刀行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外,翟亚军一年内三次撬门行窃,已构成盗窃罪。因此应数罪并罚,予以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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