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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开大成争斗 一脚踢折四肋骨
作者:顾慧华 钱沁 发布时间:2004-05-09 10:09:07
一男子与朋友开玩笑时未能把握分寸,结果玩笑开大惹出了事非。4月29日,将朋友踢伤的刘某被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3年9月10日,家住通州市石港镇的刘某,闲着无聊与熟人仇某开起了玩笑。不一会儿,因玩笑开得过大两人产生了口角,继而发生争斗。当仇某倒地后,正愁无处解气地刘某便趁机狠狠地朝仇某右胸部踢了一脚。被踢的仇某当即手捂胸部,口中不停喊痛。经通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仇某的右肋四根肋骨骨折,已构成轻伤。在法院审理阶段,经调解刘某已主动赔偿受害人4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并可宣告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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