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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都中医院门诊部售假药依法赔偿
作者:李园晴 发布时间:2004-09-01 09:02:19
8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患者对假药生依赖医院成被告案,被告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依法赔偿患者郭宇16927.22元。 原告郭宇诉称,我因患银屑病到被告处就诊,被告医务人员多次为我开出克屑灵胶囊,服用后我对该药产生了依赖,即服药时会有所好转,一旦停用病情就会反复并加重。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已认定被告所售克屑灵胶囊为假药,并对被告做出行政处罚。原告认为被告的经营行为已构成欺诈,要求被告双倍返还药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及今后治疗费,并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原告的病情复发是银屑病本身的难以根治性及高复发性所决定的,即是其疾病自身发展所致;本案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整,因医疗机构不是经营者、患者也非消费者,两者之间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而是以生命健康为代价所建立的高度协作信任的关系。 宣判后,被告表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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