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轮胎突爆激起石块击伤八龄童 车主赔偿三万
作者:胡星红 隋美玲   发布时间:2007-05-09 16:43:57


    八岁的刘某躺在爷爷怀里玩耍的时候,不幸被轮胎爆炸击起的石块击中面部。5月8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06年7月12日晚上7时许,家住东营区北二村的刘某和爷爷在院门口乘凉,他像往常一样坐在爷爷怀中玩耍。这时,该村村民田勇驾驶轿车路过,当车驶到距刘某30米处时,轮胎突然爆炸,激起的石块击中刘某面部,造成刘某颅骨骨折,软组织裂伤,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田勇驾驶车辆的轮胎爆炸,致使他人受伤,依法应承担全部责任。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田勇一次性支付刘某各项赔偿款3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