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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航班延误 30名旅客告斯里兰卡航空要索赔
作者:赵志雪 发布时间:2007-08-20 09:07:45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一起夏先生等30人状告斯里兰卡航空公司、斯里兰卡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因航班延误导致原告马尔代夫之旅造成损失一案,要求二被告赔偿30位原告等人因航班晚点而造成的旅馆费、日航与夜航之间的差价、精神损失费以及损失的时间价值共计491265元。
原告起诉称:2007年3月25日夏先生等人准备乘坐被告航空公司14点的飞机到科伦坡转机前往马尔代夫。但当到被告值机柜台办理登机牌时,却被告知航班由于机械故障晚点,预计起飞时间延误到晚上21:45分。18点左右再次询问时,被告工作人员通知起飞时间再次被推迟为当日23:40分。在此种情况下,原告等人当即在机场与被告工作人员协商要求赔偿,经多次商谈,被告同意赔偿由于此次航班晚点而给原告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出具书面证明。 由于航班延误,原告在机场有限的候机区等待将近12小时,身心疲惫,情绪极度低落,使原告原本美好的愿望被疲倦和快要崩溃的心情所替代,让原告等人无法再找回原有的轻松愉快的旅游心情。 2007年4月10日,原告等人按照要求将相关单据提供被告要求赔付,但原告等人迟迟得不到被告的任何答复。为了保证原告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故诉至法院。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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