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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姜堰市中医院一副院长涉嫌受贿受审
作者:曹士平 周建国   发布时间:2007-11-15 14:08:45


    11月15日上午9时,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对该市中医院原副院长李某受贿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据检察院的起诉书记载,1961年出生的被告人李某捕前系姜堰市中医院副院长、泰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7月被逮捕。

    公诉人当庭指控,2005年至2006年间,被告人李某利用其担任中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孙某、柳某、陈某、张某等人贿赂的钱物合计人民币96995.8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审中,经合议庭释明相关法律后果,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

    目前,庭审尚在进行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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