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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划局沙坪坝分局原副局长邱宇受贿被判六年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08-11-19 11:29:35


    11月19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邱宇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追缴其所得赃款10.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邱宇于2000年到重庆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管理处工作,曾任该处副处长、详细规划管理处副处长等职,2007年3月任重庆市规划局沙坪坝分局副局长。

    2002年,张某为成立重庆都会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并向重庆市规划局申请乙级规划编制资质。同年10月,该公司资质等级批准为暂定乙级,相关手续由邱宇具体经办。张某为感谢邱宇的帮助,送给其人民币1万元。

    2004年5月至2008年1月,邱宇在重庆市规划局和沙坪坝分局工作期间,通过为刘某等人办理晋升公司资质等级、调控规划指标、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等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7次收受他人人民币计9.5万元。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邱宇在侦查机关尚未掌握其收受他人贿赂的情况下,主动供述其收受刘某等人钱款的事实,并于案发后退清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邱宇具有自首和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等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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