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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西郊宾馆副总收受回扣款52万元被判12年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08-12-17 14:30:00


    原北京西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邢广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承包商工程回扣款共计52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在市一中院二审期间,邢广胜撤诉,意味着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已正式生效。

  邢广胜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派,到西郊宾馆担任副总经理,主管工程部。2007年2月间,邢广胜利用负责西郊宾馆水井凿井工程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凿井工程的承包方工程回扣款17万元;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间,邢广胜利用负责一号楼装修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工程回扣款3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邢广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工程承包人给予的回扣款52万元,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来源: 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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