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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浦北县原建设局长涉嫌受贿19万元受审
作者:吴海 发布时间:2009-05-21 08:53:17
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原建设局局长张文煜受贿一案在浦北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诉称:自2008年张文煜担任建设局局长以来,利用职务便利屡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涉案金额高达十九万元,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依法构成受贿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张文煜的辩护人辩称:张文煜在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主动交代其个人的受贿事实,属于自首情节,又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情节,而且其认罪态度良好,并且能够积极主动退还赃款,存在法定减刑情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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