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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拿钱不结婚 年轻女子与媒人配合默契
作者:冯云虎 张珂   发布时间:2009-07-24 08:45:54


    年轻女子以结婚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落网。7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彩风(化名),女,1962年9月生,系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人。被告人王玲(化名),女,1981年9月生,系重庆市开县朱溪镇人。2009年4月11日,被告人张彩风、王玲经预谋后,由被告人张彩风充当媒人,被告人王玲化名张丽,以将王玲介绍给被害人李某结婚为名,骗取李某现金3800元,被告人张彩风分得2700元,被告人王玲分得1100元。4月17日,王玲又以要路费为名,骗走李某现金600元。4月19日二被告人再次向被害人李某索要2万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王玲退还被害人李某现金1600元。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彩风、王玲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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