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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国家领导人亲戚 以“扶贫助学”诈骗250万
作者:李鸿光   发布时间:2010-02-24 14:56:18


    身为上海忠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社网公司)总经理的周江与他人十年前在无实际注资的情况下,曾成立上海联动经济信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联动中心),周江担任该中心总策划,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周江在这两家公司工作期间谎称开展“扶贫助学卡”和合资股权转让,涉嫌诈骗他人钱款达250余万元(含美元1万元)。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江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现年45岁的周江系重庆籍人,拥有大专文化程度的他,在一无资金二无技术的情况下,闯荡上海多年以各种名目骗取他人钱款。2000年3月,周江与他人共同成立了无实际注册资金的“联动中心”,在2001年至2002年初,周江对外声称“联动中心”是市政府的三产企业,以高息借款、开展“扶贫助学卡”项目等为幌子,先后骗取了被害人姜某、赵某、柳某和张某共计人民币180余万元、美金1万元,来维持单位的日常运作和支付所欠的房租等。

    2006年5月,周江在“联动中心”无法再维持下去的局面下,又与丑某(另案处理)共同成立无注册资金的“忠社网公司”。在2007年5月至10月间,面对公司缺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周江又萌生一计,伙同丑某编造要成立上海村盟实业有限公司(有限简称:“村盟公司”),骗取董某人民币60万元。同年12月,周江再以可转让“村盟公司”股权,与被害人李某签订《股权转让证明》,骗取李某人民币5万元,所得赃款被用于“忠社网公司”支付办公场所房租等开销。

    2008年6月,周江在“忠社网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下逃逸。2009年6月13日,周江因被上海警方网上追逃,在云南昆明被警方擒获。

    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被害人姜某陈述,周江向她们称“联动中心”有政府背景,资金周转困难是暂时的,因他本人是前国家领导人的侄子,还是烈士子女。只要待“联动中心”在南京东路的广场进行扶贫助学募捐活动后,就将借款还给她们。姜某承认在周江能获得高息的诱骗下,她们半信半疑地把钱款交给了周江。姜某说,“事后发觉情况不对头,周江根本不想还钱百般推脱,就多次催讨,周江不得不写了一张借条给我们。”

    被害人董某陈述,2005年5月是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江。2007年7月,周江说他已有中国社区网这家公司(中国社区网是门户网站,实体就是忠社网公司)了,并一次次提及想另外成立一家叫“村盟”的公司,公司涉及农业方面的业务,来构建B2B、C2C商业运营模式,要求她参股投资。董某先后被周江骗取人民币60万元。2008年3月下旬,面对子虚乌有无法成立的“村盟”公司,周江玩起了“金蝉脱壳”,由丑某打电话给董某,谎称周江被人绑架了的闹剧。

    法庭上,周江对指控认定的合同诈骗事实无异议,但提出以高息借款、开展“扶贫助学卡”项目等向被害人姜某等人所借人民币180余万元、美金1万元,系民事借贷纠纷。承认他本人和忠社网公司没有实际资金来成立“村盟公司”,还隐瞒了公司和他本人无实际履约的能力情况。周江辩护律师也提出涉案犯罪均系单位犯罪,且周江交代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要求对他从轻处罚。

    法院查明,首先周江所参与经营的“联动中心”和“忠社网公司”,都选择在紧靠黄浦江的中山东二路和临近南京西路的泰兴路等大楼房闹市中心,给人印象是有实力的大公司,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其次周江提出借款、合伙参股开公司,开出的回报非常具有诱惑力;再次周江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吹嘘自己是国家领导人的亲戚,所从事的项目是国家肯定的“扶贫助学卡”项目,来“忽悠”受蒙蔽的被害人。

    法院认为,周江身为“忠社网公司”、“联动中心”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在公司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与他人结伙在签订履行伙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该行为均构成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遂作出了一审有罪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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