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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大学食堂采购员骗干货 一农民被判三年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10-02-24 16:50:17
农民冒充大学食堂采购员,在市场上骗取大量干货及钱款,共计6.29万余元。近日,刘保忠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9年9月至10月间,年近5旬的浦东农民刘保忠,持上海海事大学相关证件冒充上海海事大学食堂采购员,虚构学校食堂采购干货等名,至上海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先后骗取陈某等6位摊主的白砂糖、双桥牌味精、香菇、木耳、火锅料、腰果、花生米等大量干货以及钱款,共计6.29万余元。同年10月21日,刘保忠在与被害人争执时,被电话报警后案发,刘保忠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保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保忠有自首情节,且能自愿认罪,退缴了部分赃款,故法院对其作出了从轻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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