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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经理”豆彭川受贿300万获刑14年
作者:沈义 司芬苑 发布时间:2010-04-27 16:13:58
记者26日从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获悉:该市烟草公司烟叶分公司原副经理豆彭川(正处级)受贿300余万,经该院侦查终结起诉后,近日(4月14日)被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被告人豆彭川没有提出上诉。
据四分院介绍,被告人豆彭川在担任彭水县烟草公司经理、重庆烟草公司烟叶分公司副经理期间,先后多次在业务往来中利用职务之便,为烟用物资供货商谋取非法利益,并收受供货商贿赂338.8万元人民币。案侦中,第四分院深挖细查,相继查出了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吴跃明受贿30万元案,以及该公司物资管理员魏立林受贿25万元案。 2009年11月,四分院将被告人豆彭川、吴跃明、魏立林向该市第四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豆彭川、吴跃明、魏立林三被告人的受贿犯罪事实成立,鉴于三被告人在案侦中均有立功行为,法院决定对豆彭川予以从轻处罚,对吴跃明、魏立林予以减轻处罚,遂对被告人豆彭川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被告人吴跃明、魏立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有期徒刑3年。 至此,这起迄今为止渝东南地区涉案金额最大的受贿案终于尘埃落定。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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