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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客户经理涉嫌受贿并非法发放1483万贷款被诉
作者:常佳 李媛   发布时间:2010-06-09 10:11:22


    某银行客户经理续文利、潘鄱涉嫌收受黄艳给予的贿赂,非法发放贷款,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间,续文利、潘鄱分别利用担任某银行支行客户经理、个贷客户经理职务便利,为某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艳骗取贷款提供不正当帮助。黄艳单独或指示他人假冒房屋出卖方、买受方的名义,虚构房屋买卖事实,采取与银行签订《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伪造房屋他项权证等方法,从上述银行某支行骗取贷款18笔,共计1483万元。黄艳为骗取上述巨额贷款,先后给予续文利、潘鄱共计15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续文利、潘鄱身为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追究二人刑事责任。黄艳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贷款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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