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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寨县原副县长受贿30余万被判10年6个月
作者:裕法 方荣刚 发布时间:2010-08-11 11:20:49
身为分管工业的副县长,连自己的相机镜头都要企业报销,并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日前,原(安徽)金寨县副县长吕锡金因受贿3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吕锡金2003年2月至案发前任金寨县副县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9月24日被刑拘。该市裕安区法院审理查明,自2003年下半年至2009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吕锡金利用担任金寨县副县长的职务之便,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现金345958元、购物卡2000元及价值8280元的摄像机一台。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吕锡金19起受贿事实中,大部分是收受现金贿赂。其中,2003年下半年吕锡金在深圳挂职期间以及2005年至2007年每年春节前,金寨县某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先后四次共送吕现金4万元;2008年1月,吕锡金让该公司总经理杨某为其报销个人所购相机及镜头费用,共计16800元,杨同时另送吕现金6000元。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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