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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任喜明冒充记者实施诈骗被判刑3年
作者:李丽静   发布时间:2010-09-13 10:21:20


    河南省新密市农民任喜明冒充杂志社记者,以能给他人办来排污许可证为名,诈骗他人现金4.8万元。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10日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现年39岁的任喜明高中毕业后,先后在河南省的县级晚报社、省级经济日报社及一些国家级媒体驻河南工作站做临时工,主要负责收集新闻材料、协助发行、网上报道等。

    河南省新密人刘某开办的耐火材料厂因没有排污许可证,多次被有关部门查处,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09年11月30日,任喜明来到刘某开办的耐火厂,谎称自己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现场》杂志社记者,能够帮助刘某办理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刘某听后心里非常高兴,便请任喜明帮忙,任喜明满口答应,骗取刘某4.8万元,并将赃款挥霍。

    刘某将钱交给任喜明后,因排污许可证一直没有办下来,就给任喜明打电话,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按照任喜明给的名片上电话号码给《安全现场》杂志社打电话,却被告知没有这个人。感觉上当受骗后,刘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今年4月1日,任喜明被公安机关抓获。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任喜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依法对任喜明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鉴于任某的家属在案发后退还全部赃款,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任喜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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