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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社副社长骗钱又骗婚被公诉
作者:曹蕾 发布时间:2010-09-15 09:20:40
44岁的湖南籍男子陈某用办理假户口的方式先后在北京、广西进行了两次婚姻登记,后又称自己为国家发改委司级干部,能联系政府部门朋友帮忙创收,骗取被害人范某活动经费60万元。检察机关以重婚罪和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4月9日,被告人陈某在北京市某民政局与肖某注册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情况下,2010年1月25日,陈某又在广西省南宁市某民政局与李某登记结婚。2010年1月17日,陈某冒充国家发改委司级干部,以帮助被害人范某办理广西省南宁市铜矿探矿证为名,骗取范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银行两次汇款共计人民币60万元。 庭审过程中,陈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重婚供认不讳,但并不承认其有诈骗行为。陈某认为自己只是依据范某的安排来促进企业和政府进行合作,并没有诈称自己为国家发改委干部,60万元是范某给的工作经费,自己主观、客观上都没有诈骗的意图。 据了解,陈某与肖某自1997年结婚以后一直未生育,后为了和李某结婚生子,陈某托人在广西南宁办了一套假户口,并将真实年龄改小了5岁。2010年,陈某在未与肖某离婚的情况下和李某登记结婚。 受害人范某为某杂志社社长,他聘请陈某任该杂志社副社长。为了进行业务之外的创收,范某安排陈某去广东、广西开展业务,陈某谎称能联系政府部门的朋友帮忙完成此业务,先后骗取范某活动经费60万元,存在其妻李某、其妹唐某的账户中。2010年3月19日,陈某被抓获。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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