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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拾物平分骗老人 投案立功退赃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1-05-20 11:13: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周春阳)
虚构拾物平分诈骗老人。日前,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董文军犯诈骗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董文军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预交)。
2010年7月9日上午,被告人董文军伙同他人在射阳县合德镇人民路供电局家属区附近,虚构拾物平分的事实,将被害人王郁骗至合德镇兴阳桥附近,骗取被害人王郁12.06克黄金项链1根及人民币100元,后以黄金回收价每克人民币260元的价格分赃,被告人董文军分得赃款人民币1540元。所骗黄金项链及现金折合人民币计3235元。 案发后,被告人董文军于2011年1月18日到射阳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于2011年2月24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网上在逃人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文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董文军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应予支持。被告人董文军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董文军有立功表现,依法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董文军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退出赃款,且积极缴纳罚金,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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