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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前国家副主席之子行骗被判十二年
作者: 王晓影   发布时间:2011-05-31 13:49:41


    被告人在20年间曾因贪污、诈骗屡次犯案,出狱后却仍不思悔改,竟然又以国家主席、省公安厅副厅长等名义进行诈骗,数额高达二十六万余。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翟书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01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翟书强谎称其父是建国时期的国家副主席,需要一笔现金去解冻其父的一笔巨额资金,如果解冻成功,可根据出资人出资多少给予高额回报,骗取陈强现金35000元。2007年2月至10月间,被告人翟书强以相同事由骗取张波钱款143800元。2007年6月至2007年11月,翟书强谎称其外甥是省公安厅的刘副厅长,能办理内部招警指标,骗取现金8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书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公民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翟书强在刑满释放以后五年内再犯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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