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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拦截过路司机抢劫 如今投案自首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1-06-02 15:50: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俗话说“强龙难敌地头蛇”,6年前伙人抓住过路司机心理弱点,拦截车辆,暴力殴打,强索钱财。2011年3月11日,难耐心理压力的王振投案自首,受到了法律的从轻判处。2011年6月1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王振系禹州市花石乡蜂王湾村人。为了谋取钱财,2005年元月3日晚,王振伙同王民清、郭立帅等人预谋后,来到蜂王湾村公路上强行拦停过往的一辆货车,将司机拉下车索要钱财,遭拒绝后,伙人对司机一顿暴打,劫取580元现金后立即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微伤。

    2011年3月11日,难耐心理压力的王振走进禹州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鉴于其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判处;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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