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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被抓用暴力 构成抢劫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1-06-28 11:12: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范德学)   近日,湖北省潜江市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判处偷窃被抓而持铁制撬钎击人的被告人沈长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6月13日下午,沈长阳和一同伙携带一根铁制撬,采取端门入室的手段,进入潜江市张金镇某村村民黄某家中,在黄某卧室窃得现金1200元后,被突然回家的黄某发现。沈长阳等人欲逃跑,黄某将沈长阳抓住。沈长阳持铁制撬钎击打黄某的左前臂,黄某因疼痛松开沈长阳,沈趁机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长阳为图不法经济利益,伙同他人入户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被失主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在户内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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