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学生帮工受伤 学校理应担责
发布时间:2011-07-26 09:16: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欧碧波 谭辉)
学生体育课上应要求帮忙搬砖,中途不慎摔伤。7月25日,湖南省临武法院对该起纠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由学校担责30%,赔偿1.57万元,第三人担责70%,赔偿3.67万元
初中生艾龙上体育课时,在学校的要求和组织下,从该校体育场内搬砖块至校内建筑工地,搬砖途中被板车撞伤左腿,经诊断为左脚腓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艾龙将学校和第三人建筑承包商刘某等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学校向第三人刘某等提出组织学生帮助搬运砖块至施工现场,刘某等明知帮工人系未成年人,却没有明确拒绝,学生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被帮工人刘某等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在体育课上安排学生帮工,且教师在安排任务后擅自离开,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学管理规定,未尽到安全防范与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