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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业男子以招工为名打牌骗取他人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1-08-02 15:06: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海宁)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的四名无业男子龙金算、赵老忠、粟秀宝、荣安清从三江侗族自治县来到广西桂林,玩起了以假招工为由,诱骗他人参赌,骗人钱财,然而四人最终难逃法网。8月1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龙金算、赵老忠、粟秀宝、荣安清诈骗一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龙金算、赵老忠、粟秀宝、荣安清四人是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的无业人员。荣安清曾因犯诈骗罪,2004年2月10日被广西忻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5年9月8日,荣安清刑满释放,荣安清释放后,不思悔改,又与龙金算、赵老忠、粟秀宝混在一起,商量骗取他人钱财。

    2010年9月4日,龙金算、赵老忠、粟秀宝、荣安清四人从三江侗族自治县来到广西桂林,用假身份证开房,入住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的精通大酒店8523号房,当晚四人商量如何诈骗他人钱财,并作了分工。

    次日上午9时许,粟秀宝来到桂林市四会路附近,以招工为由诱骗到一男子后,粟秀宝将其骗到桂林精通大酒店8523号房,由荣安清在酒店楼下望风,龙金算假扮老板与赵老忠在房内故意以翻扑克牌猜红黑的方式赌钱,随后,2人又哄骗该男子参赌,该男子不知有诈,上去参赌,不到一会该男子就被龙金算、赵老忠“赢”走人民币5万元。龙金算、赵老忠、粟秀宝、荣安清得钱后,即将钱分掉,龙金算、赵老忠、荣安清分得赃款11000元,粟秀宝分得赃款16000元,其余赃款四人共同用掉。

    2010年9月22日、10月16日,龙金算、赵老忠、荣安清、粟秀宝先后被抓获归案。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金算、赵老忠、粟秀宝、荣安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荣安清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荣安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赵老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粟秀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龙金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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