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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被绊倒受伤 酒店担责赔偿9.5万元
发布时间:2011-08-04 14:21: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克元)
用餐完毕离开时,不慎被绊倒受伤,构成10级伤残。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上海闵行区法院于日前作出上海金钱豹宴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陈先生各类损失8万余元的一审判决。
2008年10月29日晚,陈先生与同事一行在金钱豹公司所属的金钱豹大酒店用餐,餐毕离店时,陈先生在大堂通道行走过程中为避让顾客,不慎被大堂通道右侧高出地面约25公分的装饰灯圈绊倒受伤。经鉴定,结论为右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骨折愈合缓慢,现右膝、踝关节活动受限,评定10级伤残。陈先生遂将金钱豹公司诉至法院。现请求判令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等计12万余元。 法院认为,金钱豹大酒店在就餐大堂通道边设置的装饰灯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亦未设置一些明显的标志提醒顾客注意,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此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就陈先生在其餐厅因装饰灯圈导致摔倒致伤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陈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自身行走安全也有相应的注意义务,故对涉案摔伤事故亦自负一定责任。因此,酌定金钱豹公司对陈先生的损害后果承担80%赔偿责任。 陈先生主张的后续治疗费未实际发生,且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故在本案中不作处理。经核定,陈先生的损失计11.9万余元,依赔偿八成计,金钱豹则应赔偿9.5万余元。鉴于金钱豹公司已支付1.5万元,故尚需要赔偿80468.70元。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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