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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少年奸淫偷吃糖果傻女孩获刑二年半
发布时间:2011-10-21 16:30: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少年睡觉醒来发现傻女孩偷吃家里的糖果,一时冲动便将傻女孩奸淫。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清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2010年7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杨清在自家二楼睡觉,醒来后发现本村傻女孩张某(1996年10月生)在其家一楼偷糖果吃,便欲将张赶走,尔后见张某不离开,被告人杨清遂产生奸淫张某的想法。被告人杨清于是将张某带至其母亲住的卧室内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经精神病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清故意与不满十四周岁且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清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清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清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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