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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诱奸未成年女学生获刑三年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2-02-13 14:19: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斐 周苏琴)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一黑面的司机欧阳某某,以载客回家为名,诱骗一名女中学生于某乘车,将其强奸,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欧阳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法院经查明,被告人欧阳某某小学毕业生后辍学,后买入一面包车,并没有取得运营的资格,当起了载客的黑面的司机。2011年8月25日,被告人欧阳某某驾驶面包车装客从宜丰县返回万载县途中,见于某在宜丰某中学门口候车,便以搭载其回家为由让于某上车。当车内其他乘客下车后,到于某家所在地时,于某几次要求下车,被告人欧阳某某未予理睬,并将于某带至万载罗城镇九龙路段,采用尼龙绳捆住、用身体压住等手段,在面包车内强行与于某发生性关系。后于某报警,经宜丰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于某的损伤为轻微伤乙级。庭审中被告人欧阳某某不称自己系强奸未遂,经查,虽然被告人欧阳某某在庭审中辩解,因自身原因射精在自己的裤子内,仅用右手指插了于某的阴道,阴茎未进入她的体内。但根据从于某处提取的阴道拭子和其当天所穿的内裤上的精液均为被告人欧阳某某所留,于某的病历亦证实处女膜轻微破裂,能和被害人于某的陈述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欧阳某某的强奸行为已经既遂。

    万载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欧阳包清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故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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