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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毒品藏匿天花板 法网恢恢终入牢狱
发布时间:2011-11-01 10:28: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唐玲 傅南)   将吸剩的毒品藏匿在房间的天花板上,不过依然没有逃过缉毒民警的火眼金睛。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志意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1年5月19日下午,被告人李志意与其朋友一起从长沙赶到株洲市荷塘区某宾馆410号房找肖某玩。三人在房间里见面后,李志意便提议吸食毒品,并将随身携带的部分冰毒和麻古拿出来供三人共同吸食。吸完后,被告人李志意请肖某将剩余毒品藏匿到房间的天花板上,以防万一。次日9时许,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禁毒大队接群众举报,赶至该宾馆410房进行检查,现场抓获李志意等三名吸毒人员,并查获了藏匿在天花板夹层处的毒品。经鉴定、称量,李志意所藏匿的物品系毒品冰毒和麻古,其中冰毒净重7.1克,麻古净重3.24克。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志意明知冰毒、麻古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志意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李志意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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