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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电动车充电时露馅 广西一男子盗窃领刑
发布时间:2012-02-28 15:57: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河清)
两个窃贼在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盗得一辆电动车,但电动车快没有电了,不能走远,他们将电动车拿到个体旅社充了一夜电,为此露馅,落入法网。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7月18日21时许,家住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湾乡的村民陈某实伙同候某(另案处理),窜到都安县安阳镇文体广场,发现有一辆铃木王大公主牌电动车停在广场旁。趁无人看守之机,由候某在旁边观望,陈某实上前将该车撬开并驶离现场。因电动车快没有电了,后陈某实与候某一起将盗得的电动车驶到安阳镇一个个体旅社进行充电。失主发现电动车被盗后立即报警,于是公安民警与失主满城寻找失窃的电动车。考虑到该电动车可能快没有电了,窃贼没有走远,于是警方将一张抓捕的大网撒开…… 次日凌晨6时许,陈某实与候某将盗得的电动车驶出旅社时,被伏击守候的公安民警抓获。 经都安瑶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电动车价值为243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某实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陈某实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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