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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为施抢劫捅伤卖淫女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2-03-23 16:07: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世寅 郤海英)
湖北籍90后被告人李某科为占有他人财物而机关算尽,企图利用卖淫女从事违法行为而不敢报案的心理而进行抢劫,最终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10日晚,被告人李某科在中山市三角镇福源路某公司三楼出租屋301房嫖宿后给付嫖资时,窥见被害人赵某兰的钱包内有大量现金,遂伺机对赵实施抢劫。次日晚10时许,被告人李某科以抢劫为目的,窜至上述出租屋301房,趁被害人赵某兰接受嫖资人民币50元时,立即持匕首捅伤被害人赵某兰的腹部,对赵实施抢劫。因被害人赵某兰大声呼救,被告人李某科随即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抓获交公安机关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赵某兰损伤程度为重伤。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科无视国家法律,抢劫他人财物,致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科被抓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缴获的作案工具匕首1把,予以没收,由扣押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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