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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大盗构成累犯“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2-04-27 11:51: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欣广)
“80后”本是青春年少,正处于有作为的阶段,可有些人总是整天想着不劳而获,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日前,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小杰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这是他有生以来因盗窃第三次被判刑。
1989年出生的陈小杰,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2月7日被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后又因犯盗窃罪,2008年3月31日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9月21日,因涉嫌盗窃,陈小杰被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依法逮捕。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28日凌晨1时许,陈小杰到西平县人和乡花牛陈村村民宁某的养猪场内,将宁某的钱江牌摩托车盗走。经价格认证中评估价值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小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小杰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陈小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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