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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足女技师“炫富”惹同事起贼心
发布时间:2012-05-14 09:52: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唐晶)   浴足女技师爱显摆,装束时髦,穿戴黄金手镯、金戒指,千元现金放于皮包,不料同事看在眼里却心生贪念,继而行窃。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康丽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19日20时许,在浴足城上班的被告人康丽中途休息时,趁休息室无人,拿起同事黄某放在床上的钥匙,打开其使用的储物柜,将柜内的一个红色钱包盗走,钱包内有黄金戒指一枚、黄金手镯一只、现金1500元。当晚黄某发现失窃向公安机关报案,康丽得知报警后心生畏惧,于次日上午偷偷将钱包等物放回到浴足城柜台上。后康丽在公安机关询问过程中如实供述了盗窃的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康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价值人民币9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在案发前自动将所盗钱包原封未动地放回原处,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且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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