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林峥嵘)
一个来自江西利用秘鲁币诱骗他人钱财的家庭团伙,最终父母和俩儿子4人均因犯诈骗罪全部被送进了监狱。5月3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2010年8月初,被告人陈某与其父亲陈某林、母亲吕某花(均已判刑)商定采用诱骗他人倒卖秘鲁币的方法骗钱,并明确了分工:被告人陈某作托诱骗被害人合伙倒卖秘鲁币,吕某花假扮有秘鲁币出售的人,陈某林假装高价收购秘鲁币。三人准备了1953年版面值2分的人民币及无价值的1000元面额的秘鲁币作为作案工具。后陈某林出面雇其子陈某君(已判刑)驾车接应。2010年8月7日上午,陈某君驾车载被告人陈某和其父母到邵武农贸市场附近,被告人陈某与父母互相配合诱骗严某成倒卖秘鲁币骗得人民币15100元,后四人驾车逃离邵武。2010年8月14日上午7时许,陈某君驾车载被告人陈某与父母到泰宁农贸市场附近,以同样的方式骗得卢某明人民币20100元,后四人驾车逃离泰宁。2011年8月23日,被告人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5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有一定悔罪表现,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