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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一男子酒后抢劫打砸宾馆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5-24 14:22: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余丽萍)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夏林鹏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查明,2011年11月27日中午14时许,被告人夏林鹏醉酒后窜至丰城市梅林镇香格里拉宾馆,持刀强行向店主黄兵凤赊烟,黄兵凤无奈,只好拿了一包价值38元的玉溪牌香烟给夏林鹏。不久,夏林鹏又以黄兵凤说话不当为借口,将宾馆大厅的二个花瓶、一个大理石垃圾篓和一个大理石茶几摔坏,最后还拿刀架在黄兵凤的脖子上,被旁人拖开。从香格里拉宾馆出来,被告人夏林鹏窜至欢日商店,没付钱即向店主付荣欢索要了一瓶饮料喝。夏林鹏继续向付荣欢索要两百个硬币打游戏机用,付荣欢提出要给钱,夏林鹏不但不给钱,而且用尖刀捅店内的游戏机,用凳子砸柜台,后来被告人夏林鹏被人拖出欢日商店。 案发后,被告人夏林鹏家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黄兵凤等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黄兵凤等人对被告人夏林鹏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林鹏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夏林鹏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黄兵凤等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悔改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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