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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迷”老板“仿”真枪 枪未售出人先被抓
发布时间:2012-05-31 16:14:32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徐春雨)   某超市老板谷某因“痴迷”枪支,居然购买“仿真枪”欲在自己经营的超市内销售,不料检出“真枪支”被警方抓获。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2011年11月份的一天早上,谷某在进货途中路过某大街时,看见路边有个骑三轮车的男子卖“仿真枪”,自小就是枪支“发烧友”的谷某,抑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一口气买下18支“仿真枪”。回到家中谷某越看越高兴,迫不及待地将几把短枪放在了自己经营的超市内等待出售,可谁知没过多久,这一现象引起周边人的注意并报了警。后警方在谷某经营的超市内,查获非法持有的枪状物18支,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中4支为枪支。谷某被抓获,他所“钟爱”的枪支也被没收。

    谷某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其儿子还不满2岁,正是天真、可爱的时候,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着一间平价超市,生活平稳安逸。不料却因自己的爱好而触犯了法律,将自己推上了被告席,超市被变卖,妻子也离家而去。

    庭审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悔不当初。其辩护人辩称,谷新洁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好,无前科劣迹,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谷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认罪悔罪,且枪支已被收缴,可对其从轻处罚。关于其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本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采纳。

    综上,被告人谷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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