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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一次性拖鞋制成假炸药抢劫
发布时间:2012-06-07 10:12: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艳 谈德军)   自制假炸药抢劫的事并不少见,可把一次性拖鞋制成“炸药”,用玩具车遥控器作“炸药”遥控器来抢劫的并不多见。日前,安徽宁国市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春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2003年10月25日,被告人李春伙同黄华(已判刑)住宿于浙江省湖州市一酒店,并在酒店美容厅叫来卖淫女小李和小杨过夜。次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李春持随身携带的仿制“六四”式手枪,黄华持弹簧刀,用胶带、床单将二女捆绑。随后,两人又将用一次性拖鞋作成的“炸药”绑在二女大腿内侧,用玩具车遥控器制成的“炸药”遥控器,威胁二女拿出2000元钱。当黄华持刀随小李上楼到房内取钱时,小李趁黄华不便,抢先进入房间,将黄华关在门外,并给美容厅老板打电话。见势不妙的两人遂逃离现场。事隔三日,两人窜至宁国市,谎称租车到广德办事,当出租车行至广德县境内时,以“六四”式手枪相威胁,将司机随身携带的现金、财物抢走后,又将其带至福建省境内,威逼其通知家人拿钱赎人。在7000元赎金到帐后,两人逃之夭夭。2011年9月,潜逃8年的李春终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抢劫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根据李春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对其进行两罪并罚,遂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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