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贺力平)
两名男子在酒店开房与另外两人“斗牛”赌博,不到两个小时就输掉3000多元,就怀疑另外两人“捉四爷”合谋赢了他俩的钱,竟叫来四名朋友以殴打、恐吓等方式,将另外两人身上的现金、项链等财物抢抢一空。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法院以抢劫罪对参与并己捉拿归案的胡某、李某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两人都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但现在后悔也晚矣。
法院查明,家住邵阳市双清区的中年男子胡某、张某(在逃)没有稳定职业,平时爱好打牌。2011年10月20日,刘某、张某应朋友吴某、唐某之约去某宾馆“斗牛”赌博,但刘某、张某手气不好,不到两个小时就输掉了身上所带的3000多元钱,他俩恼羞成怒,竟喊来朋友李某、肖某(在逃)、赵某(在逃)、刘某(在逃)将吴某、唐某带至另一酒店,对吴某、唐某进行殴打,并以刀子对其威胁,从吴某身上劫取现金12000元,黄金手链一条(价值8610元),白金戒指一枚(价值1666元);搜走唐某身上现金两千元后,并逼唐某写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后将两人放回。后吴某、唐某报案,公安机关抓获胡某、李某,其余参与作案者均在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胡某、李某所抢的钱物包括胡某、张某所输掉的赌资,但是,被告人实施抢劫行为时,该钱已为他人掌控,并非被告人所有,而且还对被害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抢劫,所以被告人胡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金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