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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筹赌资诈骗电脑价值9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2-06-18 10:39: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守金)   当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法院法官对被告人李某某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时,他后悔地说:都是赌博种下的恶果。

    被告人李某某是一家公司的采购员,有一份高收入又轻松的工作,但由于工作轻松,被告人迷上了赌博机,一有空就到游戏机室赌博。但由于“手气”不佳,输掉大把钱。为了“补漏”,李某某就想方设法弄钱。于是他想到了利用自己是采购员的身份,诈骗客户的电脑换钱。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至11月,被告人李某某谎称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需要采购电脑,多次骗取钦州港华锐电脑公司、钦州港兴港电脑公司、钦州湾电脑公司钦州港分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后将所骗的电脑低价卖给屈某某,把赃款用于赌博花完。

    经物价部门鉴定:被骗的电脑价值人民币9268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为筹集赌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92686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于2011年12月14日17时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被告人所诈骗的财物已无法追缴,案发至今被告人也未进行退赔,造成被害人的巨额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在量刑时应予考虑。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李金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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