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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抽烟撞死3人撞毁4辆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1 10:00:19
本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在高速路上开了一夜的车,凌晨是最困乏也最容易出事的时刻,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大宾乡32岁的货车司机李佳友,为解乏,在高速行使的车内点燃一根香烟的一霎那,碰撞了三辆因无燃油而停放应急车道内的小型客车,致三人死亡,四车毁损的特大交通事故。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佳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2012年5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李佳友驾驶豫G57758(豫GB063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货车从宁洛高速公路自东向西行驶至界阜蚌段上行线231km+300m处时,因在行车过程中点燃香烟,而分别碰撞袁光明、安宏伟、杨杰三人及三人因无燃油而停放在该处应急车道内的三辆无号牌解放小型客车,致袁光明颅脑及胸部特别严重损伤当场死亡;致安宏伟颅脑严重损伤、杨杰颅脑及胸部严重损伤和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安宏伟、杨杰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三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李佳友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车主李永建打电话报警,被告人李佳友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后又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佳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致三人死亡,四车不同程度毁损的特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李佳友同意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审理本案,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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