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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规超车致人死亡被判赔偿七万
发布时间:2012-11-08 09:22:13


     本网讯(通讯员 熊涛)   行驶途中超车后未拉开安全行驶距离即变道,造成他人因行驶视线被挡致车毁人亡的惨剧。日前,永修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2011年6月19日,被告张某驾驶一辆“解放”牌大货车行驶在永修县虬上路段时对正常行驶的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王某突然超车。在超越后没有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便立即驶回原车道,严重影响了王某的行驶视线,王某当即紧急制动刹车,因失去平衡使车辆急速侧翻,王某倒地后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违规超车阻挡他人行车视线,未尽到安全行车注意义务,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承担90%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王某因无证驾驶车辆存在过错,应负次要责任,自行承担10%的损失。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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