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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汉非法持枪狩猎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7 10:50:15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陈永玲)
63岁的老汉成某是广西融水县永乐乡人,其闲来无事持着自制砂枪跨到临县罗城小长安镇的一处鱼塘边狩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为此领到了七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2年7月1日15时许,被告人成某非法持有一支自制砂枪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罗东村东岭屯“东岭鱼塘”边狩猎,被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被告人成某被公安民警查获时,公安民警从被告人成某身上收缴得黑火药100克,底火结子六颗,钢筋头五颗。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成某非法持有的砂枪能够正常击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成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被告人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于8月27日,以被告人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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