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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被行人撞倒后又被汽车碾压致伤残
发布时间:2012-10-11 11:03:42


     本网讯(通讯员 胡应军)   屋漏偏逢连夜雨,一男子与行人相撞倒地后,又被路过的大客车碾压。10月10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修县支公司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二十日内赔付原告熊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各项理赔款110960元。

    2011年9月23日12时30分许,原告熊某驾驶助力车送米粉至西一路店,途经永修县政府信号灯“派乐汉堡”店门口路段时,与一行人发生接触倒地,即被郝某驾驶的大型客车碾压。原告当场身受重伤,被送往永修县人民医院诊治,由于病情危重当天转至武警江西省总队医院抢救住院治疗,至10月18日出院。原告伤情经诊断为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T5—10棘突骨折等多处损伤。经永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

    原告将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修县支公司诉至法院后,为了让原告及早地获得赔偿,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于是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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